共同的事业,共同的斗争,可以使人们产生抗衡一切的力量。
——奥斯特洛夫斯基
熊猫电视伴随无数中国家庭的日常,伴随无数人的成长,作为中国家电品牌的杰出代表,创立八十多年以来,一直都牵系着无数国人的时代情思。
熊猫电视所属的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,被喻为中国电子工业的摇篮,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电子骨干企业。
越是举足轻重的企业,对品牌维护的工作也就越发谨慎和主动。
2016年6月,宁海商标接受熊猫电子集团一项新的委托。
原来,佛山市某电器公司于2013年在电热水器、电炊具等类别上注册了“Lgpanda”商标。因该商标“Lgpanda”完整包含了“panda”商标,熊猫集团认为该商标损害了己方的商标权益,存在淡化驰名商标的隐患。
我所接受熊猫集团的委托后,对注册在第11类电热水器、电炊具等商品的该“Lgpanda”商标提出无效宣告。
我们还发现,争议商标“Lgpanda”不仅完整包含熊猫集团的“panda”,还完整包含韩国知名电器公司——LG电子株式会社的知名品牌“LG”。
也就是说,“Lgpanda”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仅损害了熊猫集团的商标权益,亦损害了LG公司的合法商标权益,若熊猫集团与LG公司彼此配合,将大大提升案件成功的把握。
而熊猫集团与LG电子株式会社早有合作,双方已经在中国共同成立了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。
于是,我们与LG公司积极合作,双方共同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。最终,商评委认可了我方的理由,于2017年3月13日作出裁定,宣告该佛山电器公司拥有的商标“Lgpanda”,被宣告无效。
办案心得
在处理商标案件时,要对权利人的情况作全面了解,不仅要掌握权利人自身的情况,对其合作企业、关联性企业的情况都应熟知,以便能够全面考虑,从多角度解决商标问题。
此外,办案过程中,应保持开放的态度,积极寻求合作,往往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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