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南京市工商局通知,依据宁财规【2018】12号文的规定,经南京市财政局同意,现正式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。
1、南京市各辖区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奖励条件的相关企业、个人开展申报,申报单位应按照《南京市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填写申请书、信用承诺书,提交所有申报材料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
2、所有的申报材料(纸质一份,电子稿一份)请于2019年2月14前报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商广合科。
附件:
1、《南京市商标品牌战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》(宁财规【2018】12号)
2、信用承诺书
3、申报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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